一、体育是体育课程思政之基。体育课程思政不等于“思政课程”,也不是“思政化的体育课程”。体育课程的属性首先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特征,以项目教学与训练为主要内容,以提高身心素质、运动技能和健康知识为基本目标。体育课程的思政教育依托于身体练习,寓于基本知识传授、技能提高、发展素质之中。在体育课程的教学练习和理论学习中贯彻实现,“以体思政”助力“以体育人”。
二、思政是体育课程思政之魂。体育课程思政是“课程思政”之一。课程思政是指除专门思政课程之外,其他课程在传授本学科专业知识同时进行思政教育的一种教学活动。宏观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,共同构成全学科、全方位、全功效的育人体系。说到底,技术类的体育课程本质就是通过身体练习育人,而理论类体育课程也是以技术类课程为基础。人之所以为“人”的“身心一元”性决定了人不能也不可能没“心之思”,从身体的动作表达看,神经科学认为“任何动作,无论简单或复杂,都是在神经系统调控下进行和完成的”,心理学则“视为信息加工的过程和结果,动作是心理功能的外在表现”。无论中西方对身体认识的表达方式和区分程度有多大差异,作为人的实体,“身”与“心”两大要素不可分割,互相作用,形成“全人”。从维系身体运动的动机角度,思维、精神、毅力等“心”的动力不可少;从人的社会属性看,品德、责任、认同等“思”的价值不可缺,既重视“知识技能传授”更重视人的“价值观塑造”就是实现“筑基培魂”全面培养人。
三、体感是体育课程思政之源。体育课程可以实现课程思政的任务,关键是要在学习和掌握身体操作知识过程中,由“体感、体认、体悟”出“思维、思想、价值观”等内涵,即体育自身内生出思政元素,源源不断滋润体育课程。深刻认识体育的本质特点和思政教育的目标归宿,以体育项目的技术、知识、技能为主线,在教学、训练、参赛、交流等活动中,从历史起源、文化特征、代表人物、重大赛事等不同维度,通过“感同身受”,可以完成在政治认同、国家意识、社会责任、文化自信、健全人格等不同维度的思政教育。在遵守体育竞赛规则中,可以培养做人的诚信、公正;在长期的运动训练中养成做事的毅力、认真;在参加国、校、班的竞赛中由小见大,形成集体主义精神;在参加中华民族传统体育锻炼与传播中,树立文化自信心。
文献参考:南阳师范学院网站“资源分享”